《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壹經確定,不得變更。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企業所得稅法》不再對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作出硬性規定,而是強調合理性,要求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確定凈殘值。將固定資產殘值率的確定權交給企業,並不意味著企業可能不顧實際情況,隨意確定凈殘值,而是要求企業必須尊重固定資產的自身特性和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如果企業出於避稅等非合理商業目的將預計凈殘值定得過低,則有可能被稅務機關進行調整,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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