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稅計算公式: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沒有規定的,依照其他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壹律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其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壹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