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增減員可使用紙質辦理,所需資料:1.《社會保險費明細申報表》(sf013)壹式二份。2.減員需提供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增員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勞動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變動人數在5人以上的需提供上門增減員導盤文件。門前紙質辦理的,用人單位在增、減員變動當月攜帶上述紙質資料到辦稅廳辦理,並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以備核查。如果網上增員操作正確但仍不成功,請前往主管地稅局辦稅廳門前增員並反映情況查詢原因。
在新入職單位辦理增員前,先要確認原來的舊任職單位已經幫此人辦理了減員手續或靈活就業參保已辦理停保手續。繳費單位需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應起薪當月辦理增員(勞動合同簽訂月份),增員前先在勞動就業管理中心為員工辦理用工備案。當月應增員的,可在壹個月內多次辦理,不受該繳費單位是否已申報當月社保費的限制。增員後可按規定申報繳納社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