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國家產業和產業政策,不屬於高汙染、高能耗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類商業銀行信譽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並通過年檢的營業執照,持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的貸款卡並通過正常年檢;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基礎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履行合同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歸類為正常或非財務因素;
6.經營者或者實際控制人有3年以上從業經歷,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穩健,成立期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壹個或壹個以上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銷售收入增長和毛利連續兩年為正;
8.遵守與小企業相關的建立行業信用的政策;
9.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和銀行相關規定;
10.在申請銀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壹般結算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