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質疑鐘如九事件的責任

質疑鐘如九事件的責任

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李敏君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福州市委決定對其立案調查,免去其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職務。

李黃曉,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縣房管局局長,負直接責任。福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宜黃縣委免去其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縣房管局局長職務。

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委員、縣房管局副局長、黨支部書記紀煥華,負有直接責任。福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委員、縣房管局副局長、黨支部書記職務。

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範建華負直接責任。福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職務;宜黃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熊繼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福州市委責成宜黃縣立案調查。

宜黃縣公安局副局長、鳳崗鎮派出所所長黃健負有壹定責任。福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 上一篇:中國銀行個人聯名存款賬戶銷戶
  • 下一篇:重慶陸毅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