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的主要目的是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加強疫情疏解,優化人才購房政策,吸引人才留在東莞發展。
東莞樓市新政原文如下:
第壹,調整的目的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加大疫情救助力度,優化人才購房政策,吸引人才留在東莞發展。
二、調整要點
1.恢復個稅購買政策,同時承認社保和個稅。
2.“每月連續繳費”調整為“累計繳費”。
3.非登記首套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在購房之日前2年內累計社保或納稅12個月以上,二套房在購房之日前4年內累計社保或納稅36個月以上。
4.非註冊本科及以上學歷,初級職稱或技師以上資格。首套房在購房之日前2年內連續繳納6個月(含)以上社保或個稅,二套房在購房之日前3年內連續繳納24個月(含)以上社保或個稅。
5.當月繳納的稅款必須大於零,才能納入“累計繳納”的範圍。
6、2021 12至2022年4月,我市疫情防控期間繳納的社保或個稅納入“累計繳納”範圍,非疫情防控期間繳納的社保或個稅不納入“累計繳納”範圍。疫情防控期間未繳納的社保或個稅,應在2022年5月至7月完成繳納。
7.取消新購住房“雙半年”限制。
以上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