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準是勞動者的人身;
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範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壹金並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