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2、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3、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4、按照規定需要申請更改名字,可以帶上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未滿18周歲申請需要監護人陪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壹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