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國企的未來還是很好的。
“陽光工資”是指公務員所有工資外收入的分配,分為崗位津貼、生活津貼、節日津貼、激勵獎金四類。以北京的“陽光工資”為例,也就是所謂的“3581”,即科級月薪3000元,處級5000元,局級8000元,部級1萬元。更明顯的是稅收制度。在北京的壹些基層稅務所,壹般文員的年收入可以達到六七萬元。實行“陽光工資”後,他們的月收入下降到2000-3000元之間,年收入不足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