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車船免征車船稅
1、捕撈、養殖漁船;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
3、警用車船;
4、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用船舶;
5、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車船稅法》第十條
公安、交通運輸、農業、漁業等車船登記管理部門、船舶檢驗機構和車船稅扣繳義務人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提供車船有關信息等方面,協助稅務機關加強車船稅的征收管理。
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請辦理車輛相關登記、定期檢驗手續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依法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查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公***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並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