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行政編制限額8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4名,紀檢組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各1名,科級領導職數、非領導職數按照有關規定核定。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
市局稽查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第壹(二)稽查局分別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市局事業編制限額30名,科級領導職數參照內設機構辦法核定。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
工會、***青團、婦委會的機構設置、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