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支出主要由社會保障支出和財政補貼構成。支出分為補貼支出、捐贈支出和債務利息支出三類,體現政府的非市場再分配活動。
在財政總支出中,轉移支出比重越大,財政活動對收入分配的直接影響就越大。這是收入再分配的壹種方式。
轉移支付只是把收入從壹個人或組織再分配給另壹個人或組織,沒有相應的產品或服務的交換,所以轉移支付不計入GDP。
擴展數據:
轉移支出還體現了公共財政穩定貨幣、調節收入和促進經濟增長的三大功能:
1.配置資源和元素
轉移支出引起了貨幣收入的流動,仍然在間接意義上配置資源和要素。
2.公共財政履行公平職能的重要手段之壹。
政府通過轉移支出增加了支出接受者的貨幣收入,並將收入在私人企業之間進行再分配,從而成為政府實施社會公平政策的重要手段。
3、公共* * *金融穩定功能的重要手段。
政府的轉移性支出增加了私人個體和企業的可支配收入,間接增加了社會的購買力,影響了宏觀經濟運行。特別是扶貧和社會保險方面的支出,可以自動與宏觀經濟運行狀態發生反向變化,從而成為宏觀經濟運行的自動穩定器,成為政府操作宏觀經濟政策的最重要手段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