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包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及符合稅法規定的差旅補助、用餐補助。其中,住房公積金的扣除標準為,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範圍內,從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所在城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擴展數據:
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
下列單位及其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繳存(註:並非所有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