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個人按照不高於核定繳存基數且不高於20%的繳存比例提取並存入指定金融機構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當期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超過核定的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的,稅務機關將超出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