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戶:報名形式很簡單,沒有太多嚴格的限制,決策更靈活。
2.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負債時,三兄弟對外承擔無限責任,三合夥人對內承擔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對於普通合夥人,責任與普通合夥中的合夥人相同;對於有限合夥人來說,企業負債時,他只需要按照自己投入的金額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與自己無關。
3.公司登記:登記的形式比較復雜,登記部門壹般有很多要求,法律也規定了經營決策機制,比如股東會的設立,董事監事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