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鐵路行業發票實行專業管理。原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對鐵路運輸票據的式樣、印制標準以及填寫、使用方法有較為嚴格的規章制度,鐵路部門出具的車票、區段票、代用票、客運運價雜費收據、退票費報銷憑證、退票報銷憑證、定額票、手續費等運輸票據,具有發票屬性,可用於報銷。
2.行程信息提示如何打印?
旅客通過12306.cn網站購票後,可通過網站自行打印或下載“行程信息提示”,也可在車站指定窗口或自動售票機打印。
3.如何換取報銷憑證?
如需報銷憑證,應在開車前或乘車日期之日起180日內,憑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取票機換取報銷憑證。辦理改簽後,可重新打印報銷憑證。
4.是否可憑“行程信息提示”和報銷憑證進站乘車?
“行程信息提示”和報銷憑證不能作為乘車憑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