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公司法》第23條的規定,註冊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需要以下這些條件:(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