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冊了壹個新公司不開戶是不可以的。公司的資產與股東個人資產相互獨立,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如果不開戶,公司的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容易造成混同,當股東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後,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與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且也會造成國家應納稅款的流失,如果被稅務機關查處,會面臨高額的罰款,嚴重的會構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壹家商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壹個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基本賬戶,不得開立兩個以上基本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