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4、《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6、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提交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或者資格證明復印件(本人簽字)。
綜上所述,註銷營業執照代辦的費用由政府行政費用和代辦機構服務費用組成,具體金額需咨詢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和專業代辦機構。在辦理過程中,企業應準備齊全相關文件,並選擇合適的代辦服務機構以確保流程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