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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的主要經歷

1984.09—1988.07 在河南師範大學英語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8.07—1990.09 在洛陽市第壹中學任教;

1990.09—1993.07 在西南政法學院刑法專業學習;

1993.07—1995.08 任廣東省法院刑壹庭書記員;

1995.08—1997.12 任省法院刑壹庭副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7.12—2001.07 任省法院刑壹庭正科級助理審判員;

2001.07—2002.10 任省法院刑壹庭副處級審判員;

2002.10—2006.06 任省法院刑壹庭副庭長、審判員(其間: 2001.10—2003.05在深圳市龍崗區法院掛職任副院長,2003.09—2004.09參加“廣東省第五批高層次管理人才出國培訓項目”赴美國夏威夷大學進修);

2006.06—2007.03 任省法院刑壹庭副庭長、審判員(正處級);

2007.03—2008.07 任省法院刑壹庭庭長、審判員;

2008.07—2011.11 任省法院審委會委員、刑壹庭庭長、審判員(其間:2008.09—2011.07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專業[刑法學方向]攻讀博士學位);

2011.11—2011.12 任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11.12—現在 任中***揭陽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書記。

2012年1月在揭陽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上當選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中***揭陽市五屆委員會委員,市五屆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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