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個人名義的住宿發票、火車票、飛機票。這些發票必須是個人的,可以作為管理費用-差旅費報銷。
2.以個人名義的手機話費(這些可以以公司福利費的形式報銷,相當於員工的通訊補貼收入,涉及增稅)。
3.以個人名義開的房租發票(這些可以以公司福利費的形式報銷,相當於員工的房租補貼收入,涉及到個稅的增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立發票登記簿,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稅務機關在發票檢查中需要檢查發票存根聯和發票存根聯填寫情況時,可以向持有發票或發票存根聯的單位出具發票填寫檢查卡,有關單位應當如實填寫並按期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