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財務管理機構個人納稅申報人可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查詢獲取最新信息。專項扣除可以減輕員工的納稅壓力。
2.專項附加扣除是指新增的扣除項目。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納稅時對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費用的附加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惠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
3、國家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的變化,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的範圍和標準。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為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