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稅務系統,在“發票管理”中找到已開具的專用發票,選擇“作廢”。
2、在作廢界面填寫相關信息,包括作廢原因、作廢日期等。作廢後,原專用發票號碼將被註銷,不能再次使用。
3、根據新的銷售工單信息,重新開具專用發票。在填寫專用發票信息時,需要註意填寫正確的銷售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