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轉賬支票風險

轉賬支票風險

法律主觀:

轉賬支票是由單位簽發的,通知銀行從其賬戶上支取款項的憑證。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提取現金。它適用於各單位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和其他經濟往來的款項結算。

法律客觀:

《票據法》第83條,支票可以支取現金,也可以轉賬,用於轉賬時,應當在支票正面註明。支票中專門用於支取現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支票中專門用於轉賬的,可以另行制作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 上一篇:高橋壹品有多少戶?
  • 下一篇:代理記賬:什麽是變更信息?我應該做什麽來改變信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