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費的賬務處理
企業發生的裝修費,根據租入和自用的不同,操作也不相同,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維修租入辦公樓的:
(1)維修金額較小的,具體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裝修費,
貸:銀行存款,
(2)維修金額較大的,應通過“長期待攤費用”核算並按期分攤,具體分錄為:
借:長期待攤費用—裝修費,
貸:銀行存款,
(3)每月進行分攤時:
借:管理費用—裝修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裝修費,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建築服務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第四條 第三款 提供建築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