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在當地工商局辦理名稱核準通知書,驗資報告,投資人身份證。租賃合同、公司章程、股東會、股東會決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第二:辦理公章和財務章。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名稱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第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3、名稱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4.單位公章。
第四:辦理稅務登記證。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3、名稱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4.單位公章;
5.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
6.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股東會及股東會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蓋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