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應該是集問責、問責、責任於壹體的配套工程,涵蓋決策、執行、監督和事前、事中、事後的各個方面和環節。
問責是前提和基礎。人們通常稱領導為“負責人”。既然是負責人,首先要明確自己負責哪些事務,每個事務的內容和要求是什麽。對於這些事務,在考核評價中不僅要有定性的要求,還要有定量的指標。
要追究責任,就要解決嚴格執行規則和違規問題。問責就是跟蹤領導履職情況,獎勵盡職盡責的幹部,追究失職瀆職的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