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主要取決於其性質。涉及補提減值損失的情況,由於損失尚未實際發生,因此無需調整應繳稅費。相反,若涉及的是預計負債,如已實際支付,那麽確實需要調整應交稅金,這是因為稅法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未發生的損失和費用不能提前抵扣。
具體來說,如果在資產負債表日後獲取確鑿證據,證實資產在報告日已發生減值,即使在表日僅是估算,壹旦事實成立,就需要修正原先的減值估計,調整相應的財務報表。這包括調整資產價值,可能影響應繳稅費的計算。
而對於非調整事項,如重大訴訟、資產價格變化等,它們不會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數據,因此即使可能影響稅負,也不會在調整應繳稅費的範圍內。
總的來說,調整應繳稅費與否,關鍵在於該事項是否影響了實際的收入或費用,以及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抵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