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損失匯算清繳怎樣調整介紹如下:
會計在匯算清繳時需要將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調增,增加利潤總額,在匯算清繳表中填報。
先了解壹個事實,計提資產減值損失是會計處理方法,而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調整是按稅法規定匯算,在稅法層面上並不認可資產減值損失,所以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不能在稅前扣除。會計在匯算清繳時需要將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調增,增加利潤總額,在匯算清繳表中填報。
上面也說了減值損失是會計規定,所以會計處理時該計提損失還是可以計提,在匯算清繳時在報表中調增就可以了,會計處理上也是不用做任何調整的。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可回收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而造成的損失。 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範圍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
《資產減值》準則改變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減值準備計提後可以轉回的做法,資產減值損失壹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消除了壹些企業通過計提秘密準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資產減值損失在會計核算中屬於損益類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