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納稅人在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時,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從其工資薪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這意味著,如果壹個家庭有兩個正在接受上述階段教育的子女,每個月可以享受2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需要註意的是,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僅適用於納稅人的親生子女和養子女。對於其他親屬或非親屬的子女,納稅人不能享受這壹優惠政策。此外,納稅人只有在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時才能享受這壹優惠政策,18以上的子女不再適用。
簡而言之,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是壹項稅收優惠政策,旨在減輕納稅人負擔,促進教育事業發展。通過這壹政策,納稅人可以在子女接受不同階段教育時享受相應的稅收減免,從而更好地支持子女的成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