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確認銷售收入的發出商品退回。由於這種銷售退回發生在企業確認收入之前,因此只需要將已計入“發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轉回即可。發出商品被退回時,應按其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 “發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等科目。
(2) 已確認銷售收入的銷售退回。壹般來講沖減的收入和成本都應是當時銷售時確認的收入和成本,實務操作中如果銷售和退回的間隔時間比較長,這種情況下難以再確定當初銷售時的成本,可以按照退回當月同類產品的成本來轉回。 妳對照壹下,看看屬於哪壹種。
第二種的話1.銷售時:借:應收賬款(現金等)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2.退貨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貸:應收賬款(現金等)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