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銷售合同的就會產生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條例》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另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營業稅若幹政策法規的通知》規定,代購貨物行為,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不征收增值稅;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稅。(壹)受托方不墊付資金;(二)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委托方,並由受托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如系代理進口貨物則為海關代征的增值稅額)與委托方結算貨款,並另外收取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