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丟失了水卡,要立即帶著身份證到相應的銀行掛失,並帶上之前的發票去繳費,因為發票上有繳費號,可以查到號碼和用戶名。
2.補辦遺失的水費卡:水費卡遺失,可直接到供水營業廳辦理新的水費卡。
3.所需證件:補辦的時候拿著繳費發票原件到自來水公司,就可以辦理了。
4.向銀行掛失壹周後才能補辦。根據當地政策的不同,換卡程序的費用也不同。
擴展數據:
普通發票的開具
1.對外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收取款項時,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2.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分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經國稅機關批準,並使用國稅機關統壹監制的非現場發票,並要求存根聯在開具後要按順序編號裝訂成冊。
4.發票只限在本市或本縣采購的單位和個人使用。跨市、縣的,應當使用營業地的發票。
5.開票單位和個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變更手續。在註銷稅務登記前,他們應交出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壹切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支付其他經營活動款項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名稱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