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宗教活動場所終止或者變更登記內容的應當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註銷或者變更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 第四條 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建立管理制度。在宗教活動場所進行宗教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破壞國家統壹、 民族團結、社會公安、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活動場所不受境外組織和個人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