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總公司授權分公司獨立開具發票是合法的。無論是否獨立核算,只要從事生產經營,且與總公司不在同壹縣(市),都應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接受稅收管理,繳納稅款,開具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合並納稅的,應當按照合並納稅的規定繳納稅款,並開具發票。分公司可以開發票。但是,妳必須獲得營業執照和國家和地方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後,分公司可以向稅務局申請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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