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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稅務司名詞解釋

總稅務司 [zǒng shuì wù sī]

官名[1]。掌全國關稅行政及海關人員任免。清鹹豐四年(1854),上海道吳健彰與英、法、美領事簽訂協定,組織海關稅務委員會,三國各派壹人為稅務司,征收關稅。名義上由清廷派司稅管理,實際由英、法委員主持。

總稅務司是清政府管理海關稅務的最高行政官員。根據1858年訂立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各口劃壹辦理”,列強遂強行要求將中國各海關都仿照上海海關管理辦法,實行“統壹辦理”。1859年,清政府在上海設立總稅務司署,按照英國建議,任命英人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為首任總稅務司。各口稅務司及海關高級職員,均由外國人擔任。1863年,英人赫德(Robert Hart)繼任總稅務司,他占據這個位置壹直到19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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