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的廠房(除非營業用房產)需要交納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九條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