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稅的分類是什麽?
1.房產稅:12%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2.營業稅:按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乘以城建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三個稅率),教育費附加稅率為3%。
4.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的20%,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六條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二十壹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稅率為6%,本條第(二)、(三)、(四)項除外。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和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