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9月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150元/人/年;對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和低保居民,個人繳納10元,政府補助140元;
2、“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個人不繳費,政府補貼150元(具體繳費流程為參保對象全額繳費後向相關部門申請補貼);
3、調整住院待遇:
(1)鄉鎮和社區醫院,報銷比例為90%;縣醫院,報銷比例為85%;市屬醫院,報銷比例為80%;省級醫院,報銷比例60%。
(2)另外,門診觀察報銷比例調整為50%,門診觀察時間不超過3天,3天後發生的費用由基金支付。
4、以上“遵義市調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