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 個人所得稅 法規定, 扣繳義務人 在支付應稅款項時候,必須馬上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對方拒絕的,必須及時報告稅務機關,否則扣繳義務人需要 負法律責任 ,稅務機關可以處罰1~3倍,也就是“全民代扣代繳”義務。而且在個人所得稅法中同時規定,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以後,需要在次月7日前進行納稅申報。所以,每個月的1~7日是申報上個月的個人所得稅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