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平臺:
微信,我付城市服務,四川社保繳費;
支付寶市民中心社保;
3.合作銀行代收(可通過網銀、銀行APP、銀行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營業網點進行支付,以銀行公告為準);
4.四川省電子稅務局繳費(可登陸四川省電子稅務局網站,使用“四川稅務”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四川稅務APP);
5.簽訂銀行代扣協議(稅銀協議)參與代扣;
6.辦稅服務廳提供底層支付服務。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規範醫療保險費征繳的通知1。及時辦理參保登記或變更登記。
(壹)及時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醫療保險登記,申報繳納醫療保險費。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登記手續。
(二)及時註銷或變更登記。用人單位終止或者基本醫療保險登記事項依法發生變化的,應當自有關情況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或者變更登記手續。用人單位應提交當期參保人員增減登記信息表(包括新錄用人員、新調入人員、辭退、調入人員、退休、死亡等變動情況。)每月10前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