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
(壹)負責全局政務、事務、後勤服務工作;
(二)負責人事教育、精神文明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
(三)負責目標管理和全局固定資產管理。
二、法制處
(壹)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負責承辦重大稅務案件審議工作;
(三)負責稅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及行政賠償工作。
三、綜合處
(壹)負責地方稅收及基金附加的征管和稅政工作;
(二)負責房地產稅收壹體化管理;
(三)負責稅收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計劃財務處
(壹)負責稅收計劃、統計工作;
(二)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
(三)負責高新南區辦稅服務廳納稅申報及涉稅事項受理和咨詢服務工作。
五、紀檢監察
(壹)負責全局黨風、政風、行風建設;
(二)負責信訪案件的審理檢查工作;
(三)負責稅收執法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六、稽查局
(壹)負責全區範圍內地方稅收的專案稽查和專項檢查工作;
(二)負責各類涉稅舉報案件的受理及查處工作;
(三)負責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