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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區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壹、辦公室

(壹)負責全局政務、事務、後勤服務工作;

(二)負責人事教育、精神文明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工作;

(三)負責目標管理和全局固定資產管理。

二、法制處

(壹)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負責承辦重大稅務案件審議工作;

(三)負責稅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及行政賠償工作。

三、綜合處

(壹)負責地方稅收及基金附加的征管和稅政工作;

(二)負責房地產稅收壹體化管理;

(三)負責稅收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計劃財務處

(壹)負責稅收計劃、統計工作;

(二)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

(三)負責高新南區辦稅服務廳納稅申報及涉稅事項受理和咨詢服務工作。

五、紀檢監察

(壹)負責全局黨風、政風、行風建設;

(二)負責信訪案件的審理檢查工作;

(三)負責稅收執法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六、稽查局

(壹)負責全區範圍內地方稅收的專案稽查和專項檢查工作;

(二)負責各類涉稅舉報案件的受理及查處工作;

(三)負責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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