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地方稅務局和溫江區政府確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標,負責編制地方稅收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地方稅收計劃的執行情況。
組織本地區下列稅(費)的征收管理(已由國稅機關明確征收的地方稅除外):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房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輛牌照稅、屠宰稅、資源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筵席稅、城市集體服務費、文化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稅收滯納金和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負責本市涉及稅收的重大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
對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本區行政區域內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類涉稅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組織和指導稅法宣傳、稅收政策咨詢和納稅服務。
負責溫江區地方稅務局的人事管理和稅費工作;負責全面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