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幹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提供的建築業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公司在境外提供建築業勞務,按規定可以暫免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