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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麽

城建稅(全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的稅額。

(1)稅率: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縣城、建制鎮的適用稅率為5%。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為1%。

(2)計算公式應納城建稅稅額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適用稅率

教育費附加(1)稅率 3%(2)計算公式應納教育費附加費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3%

另外,同時還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費

(1)稅率 2%(2)計算公式應納地方教育附加費業稅(或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和消費稅。

1.城建稅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2.教育費附加的計算公式

(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法律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第五條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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