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應當按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所列項目,逐項如實填寫,於十日內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批。
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報有權國家稅務機關批準後,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加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壹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