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性緩繳操作指引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緩繳涉及企業、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號,以下簡稱公告)有關規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申報繳納的城鎮垃圾處理費,自應繳之日起緩繳壹個季度,不收滯納金。
即: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在2022年10月、11月、12月申報城鎮垃圾處理費,繳納分別延緩至2023年1月、2月、3月申報期內繳納。
01、緩繳申報
壹、緩繳申報規則
2022年10-12月期間,城鎮垃圾處理費的繳費義務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城鎮垃圾處理費申報,辦理後即可自動享受緩繳政策,無需另行提出緩繳申請、無需額外提供證明材料。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只申報不繳費!
只申報不繳費!
只申報不繳費!
二、緩繳申報操作流程
第壹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電子稅務局。
打開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電子稅務局,點擊右上角登錄按鈕。繳費人為企業,選擇企業業務登錄電子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