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前,英國采取“三頭監管制”,即英格蘭銀行、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和英國財政部。英格蘭銀行作為中央銀行,負責執行貨幣政策,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財經事務局享有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交易結算系統甚至上市證券的監管權,負責對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英國財政部負責金融監管和相關立法的整體機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