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出口發票備註欄規定

出口發票備註欄規定

法律分析:出口發票的備註欄:需填寫合同號、貿易方式、結算方式、外幣金額、匯率等可在備註中填寫,如果票面開具的是CIF價則在備註欄註明FOB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 上一篇:張大林的任職經歷
  • 下一篇:東莞卓越蔚藍郡新房交易稅費怎麽算,有亂搭建的現象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