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使用的材料清單如下:
1,報關,
2.出口銷售發票,
3.購買發票,
4.結匯稅單或收匯通知書,
5.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制產品,以到岸價結算的,還應附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有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合同號、日期、進料名稱和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金額和已繳納的各項稅款金額。
7.產品稅證明,
8.出口收匯核銷證明,
9.其他與出口退稅相關的材料。